发布时间:2025-08-08作者:点击: 次
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供应商项目院内竞争性磋商公告(重)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公开遴选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供应商项目(重)。
二、项目概况
1.本次遴选的耗材和检验试剂为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中选产品,项目根据我院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品类,共分为 3个分标(详见附件1)。
2.上控价。
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属于国家集采产品的,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的价格为上控价,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属于阳光采购产品的,以附件1上的价格为上控价。
3.每个分标遴选供应商数量:3家。
4.服务期限:3年。
5.服务地点: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武鸣区东鸣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对多个分标进行投标。
7.本项目共分3个分标进行评标,每个分标随机抽取不同的评审专家进行评标,供应商参加不同分标竞标需提供相应分标的标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磋商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2)供应商必须为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上中选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分包。
四、公告时间:2025年 8月8日至2025年 8月15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17:30止,逾期不受理。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如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5. 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中选供应商证明材料。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完成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于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医院采购办现场报名(武鸣区城厢镇育才路2号武鸣区中医医院办公区一楼采购办办公室)。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现场报名时提供。
八、磋商评审时间:具体磋商时间另行提前通知。
九、其他事宜:具体事宜请咨询采购办曾老师、马老师,电话:0771-6091181,监督电话:0771-6098579。
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