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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 让我们一起了解宪法

发布时间:2022-07-05作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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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

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11月30日—12月6日

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今年宣传周主题为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有关宪法的知识你到底知道多少呢?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和你的一生有什么关系?



出生: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你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上学:当你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第一百四十三条


成年:18周岁成年后,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四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四十九条


上大学、参军:大学二年级,你的室友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





《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毕业工作毕业求职,你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次休年假:你参加工作依法纳税,一年后,享受了带薪休假。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修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宪法》第二章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结婚生子:你和TA登记结婚,后来有了宝宝。宪法一路都在保护你们。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买房:你和伴侣一起贷款买了新房,有了生活的保障





《宪法》总纲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退休:你到了退休的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





《宪法》第二章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四十九条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我们在宪法的保护下阳光成长,应该坚定对宪法的信仰,自觉遵守宪法,做尊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合格公民。




来源:黑龙江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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