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5作者:点击: 次
为做好我院药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工作,保障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购销环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5家西药、中成药药品配送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遴选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采购及配送服务内容
(一)期限:合同期限三年。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二)服务地点: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东鸣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里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配送价格:不高于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挂网价格报价。
(四)采购及配送服务要求:
1.须满足医院用药需求,在接到医院提交的采购订单后严格按照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要求完成配送服务,相关票据应随货同行,无法配送的品种应及时通知医院。
2.负责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3.保证药品配送的时效性:一般药品 24 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 48小时,节假日按医院需求配送;急(抢)救药品2小时内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送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配送时限不超过 48小时。
4.负责配送药品的售后服务:滞销品种和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 个工作日内解决。
5.协助处理药品追溯码采集及药品质量监测。
6.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药品采购及配送企业应当日处置。
7.需及时处理药房无法采集追溯码到患者的药品。
三、遴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严格执行“两票制”。
(四)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
(五)药品配送企业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遴选。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材料要求
1.资质材料
(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书(见附件1);
(2)企业信用评价证明;
(3)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申请单位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执行“两票制”承诺书;
(5)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证明;
(6)关联性审查资料(见附件2);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见附件3);
(8)药品配送企业服务承诺(提供详细服务承诺);
▲注:以上1-8条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复印扫描件加盖公章。
2、医院需求及药品配送企业综合能力材料
配送企业应按要求向医院递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4)、《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5)、《医院常备西药、中成药药品目录》(附件6),并提交附件4、5、6的支撑资料。所提供的材料凡有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注: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由配送企业进行自评,递交原件;2.《医院常备西药、中成药药品目录》由配送企业按照可配送品种信息进行填写;3.按附件4、5、6中的证明材料顺序准备支撑资料,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企业见到本公告后,请将《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书》(附件1)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内容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医院常备西药、中成药药品目录》(附件6)电子版(采用常见Excel等可编辑格式存储,内容与纸质版本一致)发至邮箱553924268@qq.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报名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纸质材料请按第四点的报名材料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要求全部盖章,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密封,材料于召开遴选会时递交,如材料不全或漏项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遴选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联系人
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药剂科:0771-6098393 李老师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执行过程中,因政策有变动的,按政策进行调整。
(二)执行过程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药品。
(三)一经发现药品配送企业在药品经营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停止该企业的配送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请我院药品配送权。
(四)在合同周期内,我院将对配送企业采购及配送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评价得分偏低的企业,予以告知并督促其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如多次督促仍无法满足我院服务需求,我院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五)资质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已经中选的企业则取消配送资格并拉入黑名单,5年内医院不再与其合作。
附件:
南宁市武鸣区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15日